主持律師 張瓊勻律師

學歷:東吳大學法律系及文化大學法律碩士

經歷:新北地院法官助理三年及財政部台北國稅局稅務員十年經驗,擁有豐富公務經驗

現任:公司、診所及公寓大廈之法律顧問、新北市政府及台北市政府法律諮詢律師及電話法律諮詢律師

精通:稅務協商及訴訟、法拍諮詢及代理、危老都更諮詢、民事債務請求、遺產諮詢及辦理、不動產分割、侵權行為損害賠償、家事離婚、保護令申請、扶養費、監護權、刑事車禍案件、刑事附帶民事損害賠償請求、傷害罪、詐欺罪、性騷擾防治法等等

成功案例分享

法律白話文

意思能力就是可以理解事務的能力
行為能力就是可以單獨做出有效法律效力的能力
權利能力就是可以享受及負擔法律上權利的能力
責任能力行為時有意思能力,對於所違反之行為可以單獨負責之能力
當事人能力就是可以在訴訟中當原告或被告的能力
訴訟能力就是能夠在法院單獨提起訴訟的能力
意思表示就是把自己意思表達出來讓對方知道
送達就是把意思表示送到對方合法住居所在地
Photo by Sora Shimazaki on Pexels.com

張瓊勻律師

地址:新北市永和區民權路53號7樓7033室

請來電0966931223或加賴預約諮詢